
作者:琅俨更新时间:2026-03-29 11:45:46
孟瑶是曲云阔在国子监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但当曲云阔名扬天下前途无量时,孟瑶却只是孤身远行,去做她的九品小官。曾经孟瑶以为自己于他会是个特别的人。喜欢他,想见他。却将少女心事藏心间。可后来才发现,她曾喜欢的少年郎,或许只会对同他一样才高八斗的人高看一眼。而自己,不过是个与之不同路的,寻常人。与路边的卖花女,还有那河边的浣纱女都无甚不同。·在曲云阔考中功名,成为圣上眼前的红人之前,国子监的友人们曾向他问起孟瑶。当时,曲云阔只是说:她和我们不是一路人。怎料数年后,曲云阔被卷入朝中的党派之争,遭人陷害。友人们畏惧被牵连,无一人敢为他说话。在暗无天日的牢房中,竟是他从未想过的孟瑶端着烛台,仿若神女一般走到他面前。“我乃舒州通判,你若是有什么冤屈,尽可告之于我。”是也,他们不是一路人。可笑过去他竟弄反了云泥。从此,曲云阔开始知道,暗自喜欢一个人却不能说出口,是什么样的感受。想见她,爱慕她。却眼睁睁见她嫁做他人妇。*白天修错字,晚上更新。*缓释型追妻火葬场,不那么着急,一点一点来,剧情和事业都不少*男女皆可上学也都可考科举背景*女主之后是真的会嫁一次男配,但是和男配在一起的时候并不知道男主爱慕她,男主那时候是默默单恋===推荐一下我的完结文===《我穿我自己》和女男平等世界的自己互穿。///《我有四个巨星前任》分手后,全世界媒体竞相报道前任被我干倒的全过程。///《失而复得的十个亿》神经敏感的落魄小画家和钢铁直男总统的再续前缘!///=======预收来看一下不======《金风欲鹭》文案:谁人都知姬柔远出身高贵,且长得闭月羞花。奈何她生性高傲性子泼辣,又偏偏还会说话。和她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恋上了说话怯生生的高门庶女。与她看对了眼的少年将军,对从小被人调换了身份的凄楚千金心生怜惜。姬柔远一气之下,另嫁他人。怎料成婚半年后,她竟发现夫君在中秋夜对着别的女人留下的信物,暗自神伤。族中长辈劝姬柔远,任你出身再高贵,也要向男人们展现温柔小意,总是如此任性行事,男人如何能喜欢你?此话却反而让姬柔远再气之下将夫君变前夫,却也因此而被派往西边和亲。她走后,许多人都念起她的好。可谁也没能想到,让姬柔远也变得凄楚是不可能的。几年之后,姬柔远就成了大权在握的摄政太后。从此以后,哪有人管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大家只想知道,摄政太后喜欢什么样的。——年轻的俊美的强壮的,用金饰和珍珠妆点后看起来格外诱人的。·姬柔远原本只是想强扭一下看起来坚忍不屈,又无法反抗她的幼狼。哪晓得她招惹的是未来的狼王,也让她在日后,翻了车。 和未来宰相做同窗TXT免费阅读全文 和未来宰相做同窗by琅俨 和未来宰相做同窗晋江 和未来宰相做同窗孟瑶曲云阔 琅俨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穿越古代变暴君,开局推倒苏容妃,收天下美女入怀,醉心后宫佳丽,享人间荣华!...
...
温柔多情的美人攻vs只对攻爹系的冷酷受(特指薛三)连睿廷向来多情,很容易被某种形而上的特质吸引,但他一不搞暧昧ons,二对恋人忠诚温柔,认真追求好好谈恋爱,就是每段恋情存续时间短了些。长则八个月短则不到一个月,别人还爱意正浓,他已经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潇洒脱身。徒留前任心有不甘念念难忘。受1亲一下也不行吗?受2你真的爱我吗?受3我差在哪?受4我不介意三人行!连睿廷一脸认真可我是个正经人。爱情如朝露,他只想体验,不想拥有。没人不爱他,没有能拥有他。...
姜甜是大杂院最漂亮的姑娘,她甜美嘴也甜,但是是个咸鱼。为了不下乡姜甜打算嫁给娃娃亲,听说娃娃亲对象身高腿长模样好,工资高,是个很好的结婚对象。婚后,姜甜又成了大家嘴里最娇气的小媳妇儿。不做家务不做饭,每天打扮的漂漂亮亮,丈夫工资也也全部都上交。陆云诚冷脸给姜甜洗衣服,下次,我肯定不会帮你做这些了!姜甜你上次也是这样说的。陆云诚...
肖鹤高二的时候才知道爷爷在他还没出生的时候就给他订了一门娃娃亲。如今那家人上门来求亲了。看着每天对他阴阳怪气的婶婶还有左右为难的叔叔,肖鹤登上了夏家派来的车。夏知年登上掌门人位置之后,奶奶告诉他,早在很多年前爷爷立下遗嘱,夏家的掌门人必须要娶肖家的孩子。突然间有了一个未婚夫,肖鹤觉得很别扭,觉得处处管着他的未婚夫很烦人。而夏知年看着肖鹤也头疼无比,他的理想伴侣是安静贤惠的人,绝不是肖鹤这样叛逆无比的男孩。于是相看两厌的人私下里协议,待到肖鹤考上大学的时候,两个人就解除这段关系。之后肖鹤的学习成绩像开了挂一般,由年级倒数第一跃到年级第一,甚至市级第一。有一天,人在国外的夏知年又接到了老师的电话,告诉他肖鹤打架受伤了。夏知年当天就赶到了学校,按着人去医院检查了一番之后,又训了他半天。肖鹤火了你烦不烦啊,一天到晚管我,你又不是我爸!夏知年我是你未婚夫。肖鹤什么未婚夫,等我考上大学我们就散伙了!一年以后,高考状元肖鹤被夏知年按在墙上亲吻,还敢说我烦人吗,还敢跟我散伙吗?肖鹤爸爸,我错了。...
斯米拉不属于地球。 它们拥有流动的形态,可以随心模仿任何生物。 一场意外,还是幼崽的斯米拉来到哥谭。 入乡随俗,斯米拉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男性。 范斯泰人生存准则第一条 范斯泰人必须跟随绝对意志者。 斯米拉呆呆地坐在路边的椅子上,目光在来来往往的人身上掠过。 当暗处的人蠢蠢欲动试图带走这只美丽的羔羊时,一张大蝙蝠从天而降落在斯米拉身前。 斯米拉几乎要被大蝙蝠身上夺目的意志光芒闪瞎眼。 所以当大蝙蝠转身离去之时,斯米拉拽住了大蝙蝠披风的一角。 先生,请带我走吧。斯米拉眼睛亮晶晶。...